APP获悉,1月21日,深交所向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关注函(獐子岛,002069。SZ)。关注函显示,深交所要求獐子岛详细说明第四季度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,其中应重点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重大变化。在此基础上,应说明公司年末是否存在规避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突击交易,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合规性。
2022年1月21日,獐子岛披露《2021年度业绩预告》,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万至900万元,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-8000万至-1.2亿元。此前,獐子岛披露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》,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-3000.9万元,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-1794.69万元,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-2679.62万元。
深交所提出,獐子岛应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,并于2022年1月26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部,并向社会公开披露,同时抄送派出机构。